2018年11月2日-11月6日我院教师赵晓萌、曾晖参加了中国会计学会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第4期“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新要求以及新业务会计难点分析高级培训班”,介绍最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重点与内容变化,分析实施难点与监管要求。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起草人罗雪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内容进行解读,主要阐明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的确认从风险报酬模型转为控制权模型,本次培训重点讲解了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的会计处理、某些特定事项或交易收入的会计处理、列报和披露。
准则起草人戎越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一系列内容进行讲解,阐述了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主要体现为:(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另外,针对政府补助、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等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解读。
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针对企业在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中存在的困惑及解决对策进行了案例分析,并重点解读其对合同条款、商业模式、投融资安排的影响。
经过学习对新会计准则变化内容有了深入了解,今后在教学中应与所授课的内容结合,及时进行教学内容调整,将最新的变化体现在课堂教学中,让学生能够学习到最新的会计理论知识,为今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