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与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所有在读本专科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特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流程图
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2份)。申请表如上图所示
再次申请
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2份)和学生复印件(2份)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任书》办理申请。
三、贷款办理时间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每年8月1日起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每年9月10日止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每年9月20日止
四、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整数
2、贷款期限:不短于5年(60个月),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
3、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
4、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同一县(市、区),年龄在25—60岁之间。